不过另一个更大的问题在于,谁去照顾这个孩子?他要上战场,我要去课堂,白天都不在家。但大哥说:“不用担心,会有人来帮忙的。”
我就是在那之后第一次见到孟婕,也就是我现在的嫂子。
虽然他们两个至今没有结婚,但他们也从未否认过彼此的这种关系。
那时孟婕才二十出头,很年轻,身材还没有现在这样成熟丰满,但整个人看起来很清秀端庄。
她的穿着往往十分保守,除了脸和双手,我很少看到她将身体的其他部位露出来过,包括双脚。
她每逢我们兄弟俩都不在家时,便上门来照顾那个孩子。
每天我回得比大哥早一些,见她还在家里,便会帮她做点小事。
她是一定要等到大哥回来之后才会走的。
不过,即使大哥回来了,他们也并不会说太多的话。
当然了,就算他们有别的话要说,或者有别的事情要做,也肯定都趁着我不在的时候说完做完了。
二十岁那年,我就提出要加入安保部队。对此大哥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轻描淡写地劝我“考虑清楚”。
我说我考虑好了,正如他所说的“每个人都要接受自己的命运”,我觉得跟随前人的脚步似乎就是我注定的命运。
更何况他们的制服的确好看。
我的条件并不算差,加上有引荐关系,经过一年多的训练,我便正式穿上黑衣,加入安保部队。
我的训练考核成绩都并不算差,但最终每一项都距离大哥入伍时的分数相差一点。
起初我只是做些简单的巡逻任务,日子过得很枯燥,但过了两个多月后,情况就不同了。
那场被称为“第八次经济危机”的灾难来临了(然而我对于此前的七次都毫无概念)。
混乱从第九区开始爆发,在十五天中从欧洲大陆向东蔓延至七十二区,大半个世界陷入崩溃,失业者塞满了人行道,盗窃、抢劫、走私、杀人案件层出不穷。
于是我在入伍不到三个月的情况下就被抽调至第一线,协助抓捕罪犯。
不用多说,我协助的人自然是大哥,或者说全凭他的指导,我才没有死在前线上。
罪犯的数量简直超出想象,每天都有大批犯人被关进监狱,其中大多数都来不及审判。
再之后,甚至不少人把安保部队的监狱当成了避难所,为了能有个管吃住的地方主动犯案自首。
因此没过多久,我们都结成了一个默契:只抓死罪犯。
尤其那种罪大恶极的,一旦遇上,就不用吝惜子弹,能当场击毙就绝不抓活口,以免浪费牢房。
起初我只觉得这种做法实在太没人性,对于人命的处理实在太过草率。
可是真正轮到我自己去接触这种死罪犯时,却逐渐觉得,若是要保住他们一条命,反而更加困难。
除了他们本身极具危险、常常暴力拒捕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我自己慢慢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
那段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命案可以说大大超出了我原本的认知。
比如一个大学生用斧头砍死了他的房东以及房东的妹妹,再比如一个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奸杀了那家的女主人。
最糟的一次,我目睹一个男人用砖头砸死了一个小姑娘。
我不想描述她的死状,但我从她的身高可以看出,她最多不过十五岁。
我用短棍把那个男人打得浑身骨折、血肉模糊、脸上五官歪七扭八。
他趴在地上大声向我求饶。
我把短棍砸在他身上,拿出霰弹枪,切成致命弹,却还不打算杀死他。
我瞄准他的脚,打算打断他的四肢后,任凭这个人渣流血致死。
但一只手按下了我的枪口。
我不用回头便知道那是大哥。
“别拦着我。”我说。
“你有权抓捕他,也有权击毙他,但你无权折磨他。”他说。
于是他夺过我的霰弹枪,把子弹全部退掉,再把枪扔回给我,接着掏出自己的手枪,冲着地上半死不活的男人头上开了一枪。那人不再出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