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根本没有准备好。其实抽调你这样的新兵来一线本就是个大错。”
“我不觉得我的做法有什么问题。”
“既然他已经无力反抗了,你为什么还要继续打他?如果你觉得他罪大恶极,为什么不把他抓起来或是直接就地处决?你刚才的枪口可不是照着致命部位瞄的。”
“这种人,本就不配死得痛快。”我反驳道。
“那么你的行为根本就不是执法。你只是在发泄而已。一旦你习惯了把气撒在罪犯身上,总有一天你会变得跟他们一样。从现在起,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擅自行动,也不准再携带致命弹。什么时候你把自己磨平了,就什么时候再来找我谈。”
这是那天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从大哥入伍之后,整个人就完全变了个样子,变得冷峻、寡言、毫无感情。
虽然我那时还不服气,但现在我必须承认,我和他的差距实在太大。
他在穿上黑衣的第一天,就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
于是我再没有单独行动过。
大哥开车载着我在街道上来回穿梭,路边聚集的人一天比一天多,常常连马路都挤得水泄不通。
我在车窗后,第一次察觉这座城市如此混乱。
工厂开在闹市区,夹杂在商店直接,其中大多仍在运作,整日冒着白气和黑烟,不断发出捶打和沸腾的声音。
“这场混乱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这句话我只在心里想想,没有问出口。
因为我知道,没人能回答。
或许我该感到庆幸,毕竟在这个时候,我至少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但我却只觉得空虚。
时间一久,我当初的那份热情便被清扫一空,即使亲眼目睹了残忍的作案过程,也再也生不出火气来。
我逐渐学会了按部就班地对待那些罪犯,根据需要执行抓捕或是击毙,甚至慢慢清楚了那些人是应该装作没有看见而放掉的。
于是大哥告诉我,我的实习已经差不多可以结束了。
之后他把致命弹还给我,并允许我自己去执行任务。
我说,无所谓,都一样。
又过了几天,我接到一个上级的任务,去抓一个抢劫杀人犯。
简单地说,他用短刀杀了一个当铺老板,抢了一样东西。
整个过程被店里的监控拍了下来,报案的是死者的一个远亲,至于是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
但命案就是命案,该办就要办。
查凶手的身份一点都不困难。
我独自带着武器去他家搜查。
当我在楼下看见他时,他也看见了我,忙从另一边的窗户跳楼逃跑。
我追上去,举枪对准他,从容冷淡地说了一遍该说的警告。
其实我本不必警告他,即使在这里直接一枪打死他,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种时期,甚至连事后报告都不必作。
他停下来,转过身,双手举高,两眼盯着我。
这是个长相普通的中年男人,衣服又脏又旧,眼窝深陷,嘴唇肥厚。
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不会显得有特点。
然而他偏偏就是个杀人犯,而且碰上了我。
我见他不再反抗,反而感到失望。
假如他试图还击拒捕,我便可以按着规矩一枪打死他,既不用白费力气把他带回去,也不用受任何心理负担。
当我给他上手铐的时候,还不免希望他会趁机偷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