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服的伍爱华继续说起了其他内容:“宋朝还有两个特别的制度,叫做鞫谳分司与翻异别勘制度。”
第117章
“鞫谳分司与翻异别勘制度是宋朝特色,”伍爱华说道:“为了防止刑事案件中刑罚泛滥和官员不秉公执法,宋朝实行了审判分离制度。”
“审判分离制度,就是以鞫谳分司命名的这项宋朝特色制度。”
“在宋朝,大理寺有断司和议司,分别负责审理和判决,所以要不怎么说包拯包青天的故事都是编的呢?”伍爱华笑道:“包拯完全把检验、审理、判决的职责都担上了,判决的还是一定会呈报中央的死刑,这在宋朝叫什么?叫做揽权还是徇私舞弊?”
只是一个单纯柔弱小御史的包拯:……
同僚们闻言都忍不住看向包拯,但是也只有包拯的老大敢打趣他:“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厉害啊!”
【宋朝官员那么多,为什么会用包拯作为包青天的形象,肯定是有原型的吧!】
【那也不一定,虽然包拯算得上公正廉明,但也没听说他嫉恶如仇、探案如神啊!也许只是因为他足够黑,在官员们当中有特色有记忆点】
【谁不知道铁面包青天?】
【他就是弹劾同僚们的时候格外的铁面无私】
【原型之说也不好说,他同事庞籍是个和包拯一样的好官,结果不还是成为了奸角当了庞太师?】
【听说原型是秦桧,可怜咱们也是正直为民的庞统被骂了好多年】
庞籍:……这还有我的事?
同事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根据宋朝法律的规定,有专职的官员负责审理、判决工作,负责审理的官员没有资格过问判决的轻重,负责判决的官员也没有资格过问审理的情况,二者互相牵制,尽量避免官员舞弊。”
【那要是两人勾结?】
【先不说有多少人愿意勾结,就是朝堂上真都是一群小人乱世将至,难道不能把王安石和司马光这种政敌放在两个位置吗?或者苏轼这种搅屎棍也行啊!】
苏轼有理由怀疑这是自己同时代的人发的弹幕,看这酸味都冲出来了!
我是搅屎棍?好歹我还是个棍子,你就当屎罢了!苏轼骂骂咧咧。
“宋朝不仅在大理寺这种中央机关设置了审判分离,在州府也确定了审判分离制度。”
“在州一层级,司理院设置了司理参军,专门负责审理勘验,而司法参军则专门负责议法判刑,实现了地方成绩的审判分离。”
【那这些和提刑官又有什么区别呢?】
伍爱华看了一眼,回答道:“司法参军只是提出量刑,最终是知州来进行决断,而提刑官是提点刑狱公事,主要是负责定期到自己辖区内的各个州府巡查,职责范围包括了现在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四个部门的职责。”
【不算很懂,但是大概知道了,这是两套班子】
【就是一个地方常设政府机构,一个中央巡查组特派办】
“除了审判分离之外,翻异别勘制度也为宋朝的司法公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伍爱华看到弹幕中已经有人大致听懂了,就知道自己的说法没有太大的问题,于是进行了下一项制度的科普。
“翻异别勘制度是说如果犯人不服判决,自己或者家属申冤的时候,要换一个全新的司法机关重新审判,或者全套换一批官员重新审判。”
【这个制度好像之前的朝代也有?】
【有是有,但是像宋朝这种规定审判人员全部换一套的好像没几个?】
“这种操作的原因大家都能猜得到,就是害怕原本的审判官员挟私报复,或者先入为主陷入思维定势,全部换成新的之后,不仅能够防止官员的司法舞弊,还能够让新一批的官员从新的角度发掘证据,提升审理和判决的准确性。”
“而且宋朝规定,犯人申冤后,复审的次数可以达到三至五次,在实践中这一条更是宽松,根据历史记载,最多有翻异过七次的人。”
【好家伙,这是全部官员都给他审了一次,没人了才结束吧?】
【Howoldareyou?】
【不过想想如果我是宋朝人,还觉得挺安心的,最起码不会轻易被冤枉】
【对方要是冤枉一个人,要买通七批官员,这代价也太大了吧?而且很可能有人不愿意被买通】
【还有另一个可能啊,就是对方权势滔天,七批官员都不敢得罪他】
【要是得罪了这种人,那也是我回天乏术,冤有头债有主,和宋朝司法无关了,毕竟这是封建社会,要是得罪了皇帝,他还能直接砍了我呢!】
总体而言,大家对于宋朝的司法制度都是好评居多的。
【之前看包青天还有电视剧,都以为那时候司法很黑暗,听了博主的科普,感觉人宋朝还是很注重司法公正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