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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早上醒来的时候,阳光从窗外照在他的身上。
一睁开眼睛,少华就觉得心里有一阵罕有的欲望在激荡着,像阳光一般,热烘烘地往外迸挤,他想喊、想抓,想去捉捕一些已经失去几十年了的东西。
他跳起来,气喘吁吁地奔到镜前,将头上变白了的头发撮住,一根根连皮带肉拔掉,把雪花膏厚厚的糊到脸上,一层又一层,直到脸上的皱纹全部被遮去为止。
然后将一件学生时代红黑花格的绸衬衫及一条白短裤,紧绷绷的箍到身上去。
镜中现出了一个面色惨白、小腹箍得分开上下两段的怪人。
可是他不管自己丑怪的模样,他要变得年轻,至少在这一天;他已经等了许多年了,自从第一根白发在他头上出现起,他就盼望着这阵想喊、想抓的欲望。
他一定要在这天完成他最后的杰作,那将是他生命的延长,他的白发及皱纹的补偿。
当少华突然知道跟他有过几次缠绵的少女爱华,竟是老情人曼娜的女儿时,只觉得浑身冷却骨髓,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模糊的、隐隐约约的、无以名状的惶恐。
他身上的那一种罪恶感,就好比是种子,一旦落了土,就不可能指望它从此灭亡。
尽管他才高八斗,是个真材实料的教授,但有一些事情,即使是圣人都无法启明的,只有自己在黑暗中摸、碰、爬、滚,从污泥浊水中找出一条出路。
好比偷吃了禁果的亚当与夏娃,上帝都无法拯救了,只得将他们逐出伊甸园,世世代代地受苦。
他感到他再也无颜见到曼娜,当初为了自己的一点私欲,他抛弃了她。
而如今,他又干出了这禽兽不如的勾当来。
而曼娜对他却一如既往的情深,为了他能够专心地呆在这城市,她不惜花费巨资为他修筑爱巢,投其所好的挥霍无度地添置这些高档家俱。
而他则坐享其成,什么也没为她做过,哪怕送给她一点看得上眼的礼物也没有,少华深感内疚。
他好像是失了脚,踩到了以红花绿草伪装的陷阱,无可阻止地往深渊里堕落;他好像是滑入了奔腾的急流,又旋进了湍急的漩涡,身不由己。
他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简直想一走了之,可又下不了决心,居然还有一点眷恋。
眷恋的和痛苦的,竟是一件东西,就是那一份肮脏的欢情了。
趁着学校已经放了署假,少华决定回省城一趟,他这一次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为曾经疯狂地爱上他的爱华,寻找一条出路。
他认为这也是对曼娜的一点点回报。
他谁也没告诉,携着简单的行李,便走了。
少华的突然离开,让爱华顿时陷入了一种惶惶不可终日的失落和无穷无尽的想念。
在家的日子,她倍感孤寂,周围的同学都在为毕业后的工作四处奔波,而曼娜却无暇顾及她,妹妹爱云已让她焦头烂额、心急如焚。
吴为对她说:“别急,慢慢来,就是不工作,我们家也足能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爱华就成天在家里看书,她觉得书本里面的世界要广阔得多,虽然不是那么生动,但却是不受限制的,很自由。
而且也比较合乎她懒散的、疏于行动的天性。
白天黑夜的,她就窝在房间里的单人床铺里看书,思想遨游着。
爱华上楼进曼娜卧室的时候,曼娜还没起床。
曼娜赤身裸体的,她害怕让女儿见着,忙用那被单裹紧了自己的身子。
被单很是轻薄,难以掩住她身上的起伏和曲折。
爱华斜躺到了床上,她说:“妈,好多同学都找到工作了,我还不知怎么办?”
曼娜从被单里伸出一条光洁的胳膊来,搂住了她问:“爱华,你想做什么?”
“按说,像我们这些师范毕业的,大多都是去当老师,运气好的让市区里的学校选中了;运气差的话,都是些农村的小学。”爱华说。
曼娜又问:“你想当老师吗?”
“想,但我不想当小学老师。妈,你找找外公当年那些常到家里打牌的人,或许有哪个能帮忙的。”爱华眨着眼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