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举时代,登科就是男子最大的荣光,没有之一,故凡是明史列传之人物,有功名就一定会被记载,《明史列传一百一十四》是海瑞传,开头就是“海瑞,字汝贤,琼山人。举乡试。”,可以看出传主要是有功名就一定会被记录的,哪怕是举人这个层级的功名。
徐珪是以孙磐的附纪部分被列入明史列传第七十七的,徐珪因为满仓儿案获罪后不久,刚刚中榜的孙磐就上疏孝宗皇帝,曰:“近谏官以言为讳,而排宠幸触权奸者乃在胥吏,臣窃羞之。请定建言者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弹权贵者。其次扬清激浊,能补阙拾遗。又其次,建白时政,有裨军国。皆分别擢叙。而粉饰文具、循默不言者,则罢黜之。庶言官知警,不至旷??。”
再有一个问题,徐珪身为不入流的刑部典吏,凭什么上疏就能畅通无阻,直达天听呢?
这就好比后世某个政府临时工居然将一封举报信交到了国家主席那里。
死亡小学生有句名言:“排除掉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徐珪就一文官集团推出来的白手套,文官集团很是明白这个上疏的文字杀伤力,可是舍不得让身负功名的自己人去冒这个险,于是他就成了投石问路的棋子。
二十一世纪前期的历史类穿越网文流传着这么个戏言:清穿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要是明穿呢?肯定是和万恶不赦的文官集团掰掰手腕啦。
明穿文的套路一般都是皇帝是好的,百姓是好的,勋贵是好的,甚至阉党也是好的,唯独文官集团是坏的脚底生疮,头顶流脓:什么烧了郑和下西洋时宝船的图纸,什么戚家军因为讨薪被文官设计杀光,什么殉国时发现水太凉就算了,什么投降后为螨蜻的服饰洗地:金钱鼠尾,乃新朝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
低血压人士建议阅读顾城先生所编纂的《南明史》,读过后指不定就降压药伴一生了。
陈靖并不知道怨念为了让剧情的逻辑合理化,竟然删除了抗疏中非常重要的一段文字。
这段文字便是“给臣妻子送骸骨归”,“愿斩臣头,以行臣言,给臣妻子送骸骨归,虽死而无恨”才是抗疏真正的结尾,太祖规定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他是在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的月底才被朝廷任命为浙江布政使司桐乡县的县丞的,加之孝宗皇帝对徐珪的惩罚是发原籍为民,就是说在被朝廷起复之前他是民籍,年岁必然超过四十,否则纳妾就是不合规,如果真的不合规,东厂与锦衣卫肯定会拿这件事到皇帝面前掰掰。
没有这段文字徐珪就是是自己吃饱全家不饿的丝光棍一个,要知道大龄光棍这种东西是没有任何牵挂的,一旦有了这段文字,徐珪就成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了。
隐湖出身的一妻一妾,就是文官集团对徐珪舍命上疏的酬谢。
陈靖又在孝宗实录中找到了此案件的后续。
文官集团们并没有就此放弃,白手套徐珪、丁哲等人在这次案件中受了委屈,这个场子是一定要帮他们找回来的。
终于在弘治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这天,一直苦苦隐忍的文官们等来了机会。
是晚,太皇太后所在的清宁宫发生火灾。
皇宫火灾,一向被认为是皇帝失德所致。
刑部主事陈凤梧可是送了孝宗皇帝好一份双十一大礼,上言称皇帝应该“加幽独谨戒之功,严法祖敬天之道。绝游玩,去奸倿。亲近儒臣以讲论治道,延访疏远以询察民情。”随即开始为徐珪和丁哲鸣冤。
礼科都给事中涂旦也在同日上言,称丁哲“罪在可宥”。
《明孝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三》是这般纪录刑部主事陈凤梧的上言滴:“刑部郎中丁哲明刑慎法,因笞乐工而去官。办事吏徐珪抗章直言,因救丁哲而革役,是皆人心愤厄不平者也。乞取回丁哲超升数级及将徐珪量授一官,庶以激劝忠贞之气。”
孝宗被迫低头,于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这天下诏大赦天下,同时授徐圭为浙江桐乡县县丞,《明孝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五》曰:壬子,授刑部革役吏徐圭为浙江桐乡县县丞。
珪尝上疏直丁哲之冤,革役。
后刑部主事陈凤梧请录用以励忠直,吏部覆奏,命授圭正八品职事。
弘治十二年,南京工科给中赵钦、监察御史赵俊再次上奏为丁哲鸣冤。
最终孝宗无奈妥协,把丁哲外放做官,就此了结此事。
《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一》是这般记载的:十二年六月庚寅,南京工科给中赵钦、监察御史赵俊等奏:“近日将原降御史武衢等升用,为民吏徐圭授官,中外传颂,以为太平盛事。但副使杨茂元、郎中丁哲、主事盛应期、范璋等尚未蒙宥复,乞均赐擢用。”上曰:“丁哲准量与外任,杨茂元等已有前旨,姑置之。”
纳了抗疏这份投名状后徐珪就被文官集团看作了自己人,仕途一路畅通无阻,于弘治十一年十二月的月底被朝廷任命为浙江布政使司桐乡县的县丞,这可是正八品的官职,尹则的第一个官职只是从九品,更别说徐珪是在没有任何功名的情况下得了此官,接下来他三年一跳,先是高唐州判官,再是涿州同知,到了正德五年升为了正六品的赣州府通判,并于来年十月在隐湖出身的妻妾协助下招降了赣州大盗何积玉,凭借此功劳加知州俸,无怪乎尹则对他的嫉妒在杨慎与何鉴之上了,这分明就是情场仕途双得意呀!
这段时间的信息搜寻也让陈靖意识到自己为什么对何积玉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了。
拜前世的记忆所赐,陈靖知道正德皇帝绝对是个人才,当魂穿前五百年后才发现他居然那么人才,正德三年,四川一带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站在封建统治者的角度来看,这就是盗,这就是匪,这就是贼,必须剿灭,这场农民运动一直持续到一直到正德九年才消停。
就在被大明朝廷蔑称为蜀盗的农民军风起云涌时,南赣在正德六年(1511年)也起了民变,大帽山是江西、福建与广东三个布政使的交界处,绵亘数百里,自古就是三不管的地界,广大穷苦百姓不忍官府压榨勒索,聚众反抗。
义军攻占瑞金,杀知县万琛,屡挫官军,声势大震。
正德七年(1512),南赣巡抚周南征调闽粤赣三省兵,亲督副使杨璋等合围起义军。
义军首领张时旺、黄镛等战死,何积钦率军突围。
不久,江西总制陈金率军赶至,执杀何积钦,起义暂告失败。
正德十年(1515年),詹师富又率众起义。
次年,与赣南谢志山起义军呼应。
南赣巡抚王守仁调集闽粤兵合力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