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珏的心思无端一飘。
过去因为袭野,她也看过NBA。记得那个时候,雷霆队还是叫超音速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改了队名。
世界总归是瞬息万变的。
才显得留在过去的人,标本似的珍贵。
回到家中,翻出手机,已近凌晨三点半。
安珏发了条问候平安的消息出去。
算一算,袭野怎么也该抵达了布里斯班。两小时的时差,澳大利亚差不多日出了。而且袭野有早起健身的习惯,十年如一日。
可等安珏睡过一觉,也还是没收到任何消息。
她不是那种要求伴侣秒回的人,也不会以此为标准来判断伴侣的用心程度。那个标准只能判断对方是否闲着没事干。要不然只回复你,故意不回别人,显得怪有毛病的。
可忍了又忍,她还是发了信息过去:你到了吗?再不回,我就联络湾流公司了。
发出去不到半分钟,袭野就回复了:到了,昨晚九点。
既然昨天就到了,为什么当时不说,要她追问了才说呢?
而且这句过后,他又不说话了。
安珏再向前一步: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这一条,他足足过了半小时才回:没那么快。
安珏心中五味杂陈。
码好的一段话来来回回编辑,又逐字逐句地删去。
两人现在虽然谈着,但始终隔着一层说不清的东西。
分别前也确实有点不愉快,却也并非什么大矛盾。
既然他还是这种态度,她也不想上赶着了。
之前在电话里,他的情绪就不对。她说不要他养,谁都不会说这是错。可当这个坚持摆在巨大的钱权差距面前,就是她不识好歹了吗?
或许就因为这样,他觉得太累,没意思,想就这么淡下去?
真要这样,这样也好。
说到底,他总要回归门当户对的。这样他就无需那么频繁地和父亲起冲突,也不会动不动就受伤了。
不知那位程小姐在斯坦福学的什么呢?听说电气工程的QS排名特别高。
……
越想心情越乱。
安珏索性将手机往床上一丢。
这一丢,手机反而扑腾起来。
安珏原本存心想晾袭野一会儿,又觉得这样太幼稚了,和他有什么分别?
闭上眼甩甩头,她接通手机,不自觉地埋怨起来:“不是装失踪吗,还知道打我电话呀?”
那边静了一秒,两秒,男人咳了声:“安珏?来琴行一趟。”
安珏立刻坐直:“老板。五一我不出班。”
“有事,先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