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这件事后,还有个通脉境的门客自告奋勇来驯服它,结果百十圈转下来,晕头转向的被颠甩下来,径直一个后踢,给踢的经脉具断,成了废人。
我以前又是个纨绔,见同级的门客都无法驯服这匹烈马,自然从善如流,不会亲身犯险。
而是命人打造了一个玄铁的牢笼将其关在了马房的最里头,再也没多加理会了。
不过现在,我心急如焚,恰逢突破了境界,自然就想要驯服我这匹烈马。
马房前的跑马场上,灰尘蔓延,一匹漆黑的骏马撒欢般跳跃、颠抖,摇头摆尾,就是不愿意驯服。
在上下颠簸的马背上,我的双腿牢牢夹在马腹之上,无论它怎么颠甩,我也不会掉下来,而我的左手提缰绳,空出右手,中食二指并决。
真气自穴窍流转而出,使出了一个简单的千斤坠决,虽说我并非土族,但凭借着十分雄浑的真气,依旧像增加了数百斤的体重那般,霎时便将追云压的长嘶悲鸣,四蹄发颤。
“嘶……!!”
我大喝道:“畜生,你若真有神兽蹄听的血脉,便该听得懂人言!我数到三下,若是还不服从,我便立即将你击毙于掌下!”
言罢,我的右手化决为掌,雄厚的真气自穴窍随心而动,沿着手臂的经脉汇聚在掌心,而后直接按在马头之上,“一!”
“嘶……!”
“二!”掌力吞吐,我的手掌微微陷入了马头之中,追云顿时浑身颤粟了起来,还不得我数出三,便轻轻鸣叫了一声,主动以头上挺摩挲我的手掌。
收服这匹有着蹄听血脉的骏马追云之后,我便立刻马不停蹄,不带骑从的单骑出了侧门,径直奔向了国主度暑用的出云山庄,追云若有神速,在四蹄狂奔之下,不到两三刻便跑出了十余里,来到了出云山庄。
从门番的口中得知今早筱儿便同那董方明一起前往了郡治南郑游玩,我便立刻调转马头,风驰电掣地前往南郑。
吴云国邻接巴蜀,但南方有鹊山将两地分隔开来,而鹊山属南山之首,自招摇之山延绵以至箕尾之山,凡十座山,东西横绝二千九百余里。
山中有奇珍异宝,还有妖兽横行,加上还有九黎遗族盘踞其间,可谓危机四伏,不通人烟,隔绝了秦蜀两地,唯有西南流向,贯穿鹊山的汉水可同巴蜀。
作为吴云国都城,南郑还是连接秦蜀的通衢之地,繁华自不必多说,但筱儿其实很少回到城中居住,因为她生性活泼,明艳似火,如同男子般骑马习武,爱好猎射。
而近年儒家大兴,伯父不知怎地就给她找了个儒家夫子做老师,所以只要一回去便只得收敛性子,学习女红、礼仪、而不得舞刀弄枪。
筱儿便干脆不回南郑,整日在城外的出云山庄度日,伯父有意成全我们,所以听之任之,任由她舞刀弄枪,同我整日里形影不离,这样的时日久了筱儿才变得像个小辣椒一样。
迎着呼啸的风声,咬紧牙关伏在马背上驰骋,我心底冒出的是那一日在溪边最后的那声青阳哥哥,还有娇蛮的脸上流露出的那一抹羞涩,紧绷着的心弦都不由得松了些许。
但转瞬之间又想起了福伯的话,焦虑和急躁卷土重来,我不能让任何人将筱儿、楚儿从我身边夺走!
沿着一段青石铺就的道路,向北急奔二十余里后,南郑高大的城墙已经在望,人流和车马也渐渐多了起来,入城虽需要稍作检查,但门卒谁人不认识大名鼎鼎的吴云国头号纨绔子弟李青阳?
又有谁敢阻拦,当然任由我一马当先驰入城中。
通衢蜀中的南郑可谓人流如织,摩肩接踵,挥袂如云,络绎不绝。
放眼望去,满目尽为冠带,各色的蜀地口音、王畿口音、秦州口音,交缠混杂,呼朋唤友,街边商户林立,摊贩排排,一幅繁华至极的光景。
在这样的地方,尽管急切依旧,但我终究不是原来那个纨绔李青阳了,不愿意来闹市纵马,意恐伤人。
所以只好下马牵着缰绳渡步在人流中,四处寻找孙筱的身影,好在入窍之后,本就是木族的我眼力更是大进,只是微微扫视,便可以百米范围内的每一张脸庞都印入眼底。
徒步走了片刻,忽然看到前面如织的游人陡然稀疏了起来,十多为持刀的侍卫隐隐隔出了一小片空地,被其围在中间的是身穿月白色轻柔襦裙,云鬓垂髻,凤簪步摇,一幅端庄秀丽仕女装扮的筱儿。
她正站在一位手持羽扇,白衣锦纶的翩翩佳公子身边,两人身体挨得很近,正对着一处摊位笑着耳语些什么,他风淡云轻的摇动着羽扇,风度翩翩,筱儿则俏目含春,时不时花枝乱颠,以葱嫩的玉指攘袂遮面。
远远看上去,真是郎才女貌,宛若一双璧人。
让我看得有些想吐血,筱儿在我面前从来都穿着绯红的窄袖便衣,明艳火辣,在马背上身姿矫健不输男儿。
而且近年来变得越来越娇蛮了起来,对我动辄呆子、色胚、乐嗟苦咄,几时让我见过她这样长裙飘飘,深衣宽袂,端丽明艳,宛若仙子的模样?
但郁闷之后,便是胸中燃起的火苗,他奶奶个熊,这便是那个福伯所说的董方明吗?
居然比我帅那么多,简直就是个小白脸,敢勾引我李青阳未来的娇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