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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瑜伽室里的备孕练习二错误的称谓(第1页)

我忽然想问妈妈这个动作要重复几次,便开口道:“妈、妈妈!”

湄琴:“咦?明哲君哟!您刚才称呼我什么?”

我:“奥!湄、湄琴……”

湄琴:“嗯,这样的称呼,才像话!”

崇尚“华夏国潮、汉唐古风”的美妈,面对即将升格为“夫君”的儿子,熟练的左一口“夫君”、右一句“老公”什么的,而卑薇的称呼她自己是“奴家”、“妾身”、“奴婢”或是“小女子”之类的,而对“妈妈”这个旧身份、旧称谓,她是非常敏感的。

迟钝如我,还没完全接受“改口叫妻”,所以就是只是直呼母名“湄琴”,但隔三差五的,我免不了会脱口而出的喊一声“妈”,这称呼,在公开场合是不合时宜、有失礼仪的、会被大众误解为,做儿子的竟然会拒绝“娶母为妻”,那可就太糟糕了,堪比败家子。

在父亲丧失行动能力之后,美妈湄琴已然被公认是隶属于我的“母妻”,我理应称呼她为“爱妻”、“老婆”之类的,也可以直呼其名,但不适合再叫她“妈妈”或“母亲”,只能心里默念,断然不可以再说出口了。

现在的华夏国,女子以传统文化“三从四德”为荣,“既嫁从夫,夫逝从子”,妈妈婚后就改随夫姓“齐”,虽然我爸爸老齐目前只是中风不能动弹和言语,但按照《婚促法》的司法解释和社会风俗,妈妈在法律和常理上,都已经隶属于作为儿子的我,只要我去婚配登记处,办理一个婚配对象的变更备案,妈妈就在法律上从父亲的配偶,变更成为我的配偶了,即“母妻”,其法律意义在于,“儿子取代了其父亲,获得母亲优先交配权”,另外,如果母子双方合意,也可以变更登记为“母子排他交配权”,即“母亲已承诺其独家交配权隶属于儿子,且可以排他的拒绝与儿子以外的其他男人交配”。

“优先交配权”和“排他交配权”是华夏国《婚促法》与东瀛、朝韩的婚配法律的不同之处,体现了大国的文明守序之道。

其他国家的婚配法律,通常不设置优先或排他的条款,这使得其他东亚国家的婚配关系,太过于混乱,自家男人因为交配顺序而大打出手,甚至酿成惨剧的报道,是屡见不鲜……

我是听闻过的,班里有几个丧父、或者单亲家庭的男同学,老早就跟母亲办理了“婚配变更登记”,多数还是勾选和签署了“独家排他”的婚配落款。

虽然年少的我,还没有太多的法律知识,但按我从肥皂剧里学到的风俗理念,就是,即使我现在不去做变更登记,由于父亲已经丧失“主动”性生活的能力,那母亲已经基本公认为,是父亲的“遗孀”、我的“母妻”了。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湄琴用香舌润了一下红唇,嘟起小嘴:“啾”,身下的美妈忽然擡起上身凑近我,然后又躺下来笑着。

我:“诶……!?”

脸颊上的感觉是……嘴唇?

嘴唇!?

一瞬间,身体靠上来……在我的胸口处留下了那丰满胸部的感触。

“奴家奖励的吻,先给你了”湄琴轻声说道:“这样的话,就不得不努力了吧?”

我:“……会努力的!”

湄琴:“我说,背伸直。明明说了不要前屈的”

我:“都,都说了,那是!”

湄琴:“要继续了哦。来,下一个动作,看视频教学,就像这样……手,要搂住妈咪的腰哦……”(母妻是可以自己称呼自己是妈咪的,但我这么称呼她,就是不礼貌的。汉唐文化真是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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