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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白纱地狱的婚礼(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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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畜奴隶共和国生物权利宪章

第一条雌性生物之地位:

所有雌性生物皆等于牲畜,生而卑贱,以服从为天职,承主人恩泽,通赐『母狗』之名。

第二条对母狗之权利:

主人对母狗,具有无差别之一切权利。

第三条凌辱母狗之权利:

主人对母狗,除了可将其视为宠物或是奴隶,并具有将其当成人间便器般践踏其生物尊严之权利。

第四条剥夺母狗表达意见之权利:

母狗不具口吐人言之权利,主人在遇上具有主见的母狗时,具有剥夺其发言的权利。

第五条剥夺母狗的表达,获取信息之权利:

主人具有以任何手段夺取母狗口头、书写或印刷或是艺术形态作品之权利。

第六条取缔母狗之集会、结社之权利:

主人具有强制取缔母狗之集会、结社之权利。

第七条了解母狗私生活的权利:

主人具有以偷窥、窃听等方式观察母狗入浴与更衣,在厕所排泄及自慰等知的权利。

第八条毁损母狗名誉之权利:

主人对母狗,具有可以不论真假即以“淫乱、白痴、低能、变态、娼妇、妓女……”等用语毁损其名誉与信用等等之权利。

第九条压榨母狗之权利:

主人对母狗,具有强迫其进行卖春等等经济方面压榨之权利。

第十条母狗受教育的目的与权利:

1、母狗的才能在于开发出身体能力之最大极限,以达到完美侍奉主人之目的。

2、怀孕、生育并教育下一代。

第十一条与母狗相关审判之权利:

1、主人对母狗的轻微罪行,审理者可依照自己的考虑进行判决。

2、逮补疑似犯下严重罪行之母狗时,可进行有无犯行之推定。

3、对于疑似犯下罪行之母狗,除了强迫其提供证词与自白外,必要时可以进行拷问。

第十二条对母狗的刑罚:

对于确认其罪行的母狗,由其罪行之轻重及主人之圣裁来执行适合的刑罚。

对于特殊的重大罪犯,将以残虐且不人道的方式实行拷问,在达到其所能承受最大程度的痛苦后,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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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宪章是“母狗训练学校”的第一课,所有母狗从小便背得滚瓜烂熟,银月念一句,所有母狗们便跟着念,直到念完,银月大声地宣布:“礼成,现在,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汤米长声大笑,却没往载着新娘的床车走去,而是步向一旁的莎曼珊,母狗们还弄不清主人的意图,汤米已从专任的母狗奴隶处拿起烙铁,一脚踩着莎曼珊细腰,通红的烙铁就往下烙去。

“拉车拉得歪七扭八,连当牝马都当得那么糟,养你做什么用,以后你改当奴隶兽吧!”

凄厉惨叫声响起,焦臭味四溢,莎曼珊的左臀上,给烙下了一个♀字印记,那是奴隶兽的代表符号,往后,管理奴隶兽的母狗奴隶,会在她的后腿再加烙牲口编号,不过,所有人的心里都有数,一旦被贬为奴隶兽,可能再没有几天命了。

甩开凑上来亲热的芭比,汤米往莉萨走去,拍拍她的头,给了这仅有一名的女奴隶一只小盒,过去,每到莉萨生日,他就送给她一个金环镶在身上,今天是纳妾的好日子,汤米的结婚戒指,是一个圆头的钉子,把这东西钉在舌头上,可以增加含吮肉棒时的刺激感,是有趣的助兴玩物。

莉萨按照礼仪,捧起汤米龟头,热烈地一吻,表示谢谢主人爷的恩宠。

接着,汤米走向他的另一名新婚妃妾,他的亲生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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