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王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原版译文王说:“来吧!你们众位,都听我说。不是我小子敢行作乱!因为夏国犯下许多罪行,天帝命令我去讨伐它。现在你们众人会说:‘我们的君王不怜悯我们众人,荒废我们的农事,为什么要征伐夏国呢?’我虽然理解你们的话,但是夏氏有罪,我畏惧上帝,不敢不去征伐啊!现在你们会问:‘夏的罪行究竟怎么样呢?’夏王耗尽民力,剥削夏国的人民。民众怠慢不恭,同他很不和协,他们说:‘这个太阳什么时候消失呢?我们愿意同你一起灭亡。’夏的品德这样坏,现在我一定要去讨伐他。“你们要辅佐我这个人,实行天帝对夏的惩罚,我将重重地赏赐你们!你们不要不相信,我不会说假话。如果你们不遵守誓言,我就会把你们降成奴隶,或者杀死你们,不会有所赦免。”《史记》版王曰:“格女众庶,来,女悉听朕言。匪台小子敢行举乱,有夏多罪,予维闻女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女有众,女曰:‘我君不恤我众,舍我啬事而割政。’女其曰:‘有罪,其柰何?’夏王率止众力,率夺夏国。众有率怠不和,曰:‘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女。女毋不信,朕不食言。女不从誓言,予则帑戮女,无有攸赦。”《史记》版商汤说:“来,你们众人,到这儿来,都仔细听着我的话:不是我个人敢于兴兵作乱,是因为夏桀犯下了很多的罪行。我虽然也听到你们说了一些抱怨的话,可是夏桀有罪啊,我畏惧上天,不敢不去征伐。如今夏桀犯下了那么多的罪行,是上天命令我去惩罚他的。现在你们众人说:‘我们的国君不体恤我们,抛开我们的农事不管,却要去征伐打仗。’你们或许还会问:‘夏桀有罪,他的罪行究竟怎么样?’夏桀君臣大徭役,耗尽了夏国的民力;又重加盘剥,掠光了夏国的资财。夏国的民众都在怠工,不与他合作。他们说‘这个太阳什么时候消灭,我宁愿和你一起灭亡’!夏王的德行已经到这种地步,现在我一定要去讨伐他!希望你们和我一起来奉行上天降下的惩罚,我会重重地奖赏你们。你们不要怀疑,我绝不会说话不算数。如果你们违抗我的誓言,我就要惩罚你们,概不宽赦!”商代开国君主汤在征伐夏桀之时,军旅会战于鸣条之野,为戒士众而作。现载于十三经之一的《尚书》之中。《十三经》,南宋时并称的十三部儒家经籍,为历代文人推崇。为1周易、2尚书、3诗经、4周礼、5仪礼、6礼记、7春秋左传、8春秋公羊传、9春秋谷梁传、10孝经、11论语、12孟子、13尔雅。主要内容为:汤王首先宣布夏桀罪状,以示出师有名。汤王称夏桀获罪于天,昏暗无德,天命殛之,非我小子敢行以臣伐君、举乱犯上之事。桀已尽失君道,不忧念民众、舍弃稼穑,夺农功之业,以敛财货。劳遏民力,丧失人心。民众诅咒说:如桀为日,愿与日俱亡。夏桀罪恶多端、我畏上天,故而受命讨伐,以示天威,以正天道。接着申明赏罚:将士务要同心戮力,共助我一人,以行天罚。如有战功,我将重赏,决不食言;如若不从我誓言,我则杀了你们。此外,誓文也记载了拟欲迁社及伐三腰之事。:()2024开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