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月下霜,屋上雪的那种梨花白,和他的橙子糖像了十足十!
少年望着那匹高高仰着脖子,模样英俊的马儿,从前的无数美好回忆都涌上脑海。
“要试试吗?”
路斯塔姆看出了余曜眼里的热切,难得骄傲地挺了挺胸脯,这可是他家最漂亮的马儿,饿死都舍不得卖的那种。
可以试吗?
余曜在摸到马儿背上那掇手感绝佳的毛的时候就已经彻底沦陷。
见眼前的马儿和橙子糖一样温顺,眼神清澈,就把手伸到前方让马儿嗅了嗅。
他根本就不需要脚蹬,长腿一甩,借着惯性,一个翻身就上了马!
“行家!”
路斯塔姆当时就惊呼出声!
其他人也都吃了一惊。
从前没听说余曜会骑马啊?
“你到底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吧,小余!”简书杰也是一整个愣住。
只有端坐在马上的余曜神情平静。
他像是从前无数次参加障碍赛那样,拉住缰绳,身体向前一倾。
身下的马儿就会意按了按马蹄。
下一秒,少年连人带马如离弦的箭一般向着乔戈里峰的方向飞奔而去!
第123章
在场的没有一个人知道余曜居然会骑马。
更没有一个人预料到,余曜的马术竟然相当不错!
除去小白马的主人路斯塔姆和新来的向导沃利斯,探险队的其他七个人都是马术的门外汉。
可从余曜身体前倾的同时,膝盖放松地靠着马鞍,整个人不像是坐在颠簸的马背,而是松弛地站在地面上一样。
但凡眼没有瞎都能看出来,余曜的骑马技巧相当娴熟。
这种舒展又自由的仪态风度,非得是马背上长大的骑士少年所不能拥有。
更何况余曜和这匹小白马才只是第一次见面。
小白马的脾性再温顺。
说不好听了点,到底是匹不完全通人性的畜生,没把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颠下来就不错了,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学会该怎么默契配合。
所以一定是余曜的骑马技巧相当优秀,才能驾驭得了任何一匹马。
大家伙都看得目瞪口呆,啧啧称奇。
还是摄影师卢卡斯在反应过来之后,第一时间就举起脖子上的单反镜头,捕捉下了少年纵马驰骋的精彩画面。
这是他和余曜的第一次合作。
但少年的镜头感绝佳,随随便便抓拍一张,都张力十足地让卢卡斯爱不释手。
没有一位艺术家不爱自己的缪斯。
卢卡斯疯狂按动快门键的时候,第一次深刻意识到了这句话。
他心情愉快地把导出的照片上传到自己的社交平台,配文是【很期待接下来的雪山之旅。】
卢卡斯在摄影圈一直小有名气,社交平台的粉丝不少,几乎是照片一被发出来,就有人认出了照片里的主角。
不少粉丝慕名而来。
他们看着画面里的少年手握缰绳,身骑白马,每一个动作都透露出优雅与自信,风驰电掣地定格在圣洁料峭的雪山前,当场就在评论区尖叫点赞。
【是余曜啊啊啊啊】
【天,这也太帅了,余就像是中世纪的王子!白马王子!】